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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05

    5月4日上午,我院在长春院区环资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了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安委会主任李斌主持。各单位行政助理、各部门负责人及安监办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保卫处处长李松年传达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11]46号)。并提出各单位要针对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四个能力”建设:一是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二是提高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三是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四是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副院长、安委会主任李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要以排查整改隐患为中心,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具体要做到以下五个方面:

    一、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隐患排查。一是排查电力设施、设备、耗能高的仪器以及电力器材是否正常运行,检查操作者是否有违规操作行为,工作场所严禁明火和吸烟。二是排查的部位为办公设施、科研设施及附属设施,包括办公室、实验室、库房、餐厅、宿舍、宾馆等。三是排查建筑工地、建筑材料,要对在建工地进行认真排查,特别是对易燃的外保温材料要严禁使用。四是排查违禁电器,对于违禁电器一律禁止使用,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五是排查消防设施,各单位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出现问题要及时与保卫处联系,后勤管理处配合检修,各单位要保证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责任人员会操作、会使用。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要按照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原则,针对办公室、实验室、库房、宿舍、场院等具体部位细化到各岗位,针对岗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规定明确的消防安全岗位管理办法及惩罚措施。

    三、加大隐患整改力度

    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做到三个方面:一是及时整改,能够现场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二是要求对隐患的整改要彻底,不留后患;三是要投入资金。对涉及历史遗留下来的设施方面的隐患整改,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的要先向安监办、保卫处报告,经核实后报财务管理处及主管院领导。不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设施问题,所需要的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四、加强对特殊群体消防安全的教育

    对各单位的实习学生、雇用的临时工要强化管理,在消防安全方面要做到:一是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实习学生和临时工,其导师及雇用者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承担起学生及临时工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行政助理负责监督管理。各单位要对实习学生及临时工进行核查,在5月6日前把实习学生及临时工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到院安监办。二是针对实习学生及临时工的具体工作岗位制定专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是进行专题教育,要对实习学生及临时工进行专题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治安管理教育,对每个岗位存在的具体问题要及时指出并立即整改。四是对实习学生进行实验提出“三个不准”:一是不准在没有实验任务的条件下私自到实验室;二是不准在实验室会客;三是不准把其他社会人员带入实验室内。对于工作时间以外必须要加班的,要安排正式职工专门管理。

    五、开展消防演练习

    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消防设施操作演练及逃生自救演练,切实提高全院职工的避险和自救能力。

    最后,李斌副院长就消防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作风上强调三点:一是不能隔靴搔痒,要一干到底;二是不能虎头蛇尾,要常抓不懈;三是不能片面侧面,要面面俱到。

 

 

安监办    李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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