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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通过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28

    为更好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科研和检测工作,2011年10月经吉林省编办批准,将原“中国农业科技东北创新中心检测中心”更名为“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简称“质标所”)。并于今年3月2~3日,由省农委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1名观察员和4位实验室评审专家,对“质标所”提出的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历时两天,副院长董英山以及“质标所”所长王立春、副所长郭中校、边少锋及实验室全体人员全力配合了评审组的工作。

    评审组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的规定与要求及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程序,对“质标所”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审。经过现场评审,评审组认为:“质标所”在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记录与报告、设施与环境等六个方面,基本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要求,具备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所申请的91个检测项目进行检测的能力。并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评审组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董英山副院长和王立春所长承诺,将严格按照评审组的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经过整改,4月12日,我院“质标所”正式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表明了“质标所”在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和人员等各个方面达到了规范化管理水平,在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上又达到一个新的阶段,可以为检验、科研提供更加有效、规范的平台服务。

                                    (陈一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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