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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内设机构进行了部分调整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07

    随着我院各项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现内设研发及科研辅助机构已不能满足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此,由院学术委员会充分论证和院讨论研究后,经省编办批准,现同意了我院部分内设机构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关于调整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技东北创新中心)内设机构的批复》(吉编办[2012]102号)文件精神,从2012年5月23日起,将我院现内设研发和科研辅助机构进行了部分调整,撤销一个综合试验站,新成立一个研究所,同时,将两个研究所和四个研究中心更名,具体调整如下:

    一、将范家屯综合试验站取消,同时在畜牧科学分院加挂动物生物技术研究所牌子,成立动物生物技术研究所。

    二、将农村能源研究所更名为农村能源与生态研究所。

    三、将作物育种研究所更名为作物资源研究所。

    四、将生物技术研究中心更名为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所。

    五、将大豆研究中心更名为大豆研究所。

    六、将农业环境与资源研究中心更名为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七、将农产品加工研究中心更名为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在上述内设机构调整的同时,其它内设机构保持不变。部分内设机构调整后,新设机构将进行挂牌的相应仪式,机构名称变更的有关单位还将进行更换牌匾和印章等相关工作。

    此次内设机构进行部分调整后,增加了动物生物技术研究职能,变更了六个研发机构名称,理顺和规范了长期存在的机构名称层次不清、职能与机构名称不符等问题,对我院今后的内设机构运行与管理、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等具有重要意义。

 

                  人事劳资处   王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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