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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实施《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文章来源:吉林省农村经济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8-07-26
  7月24日上午10时,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农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永林介绍《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有关情况,省农委农业处处长邬晓东、省土壤肥料总站站长靳锋云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社、香港商报、香港大公网、北方法制报、吉林电视台、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等17家媒体的20余名记者参会。

  近年来,东北地区黑土地受到过度开发、建设占用、化肥农药污染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了变瘦、变薄、变硬的现象。为解决这一难题,吉林省一方面积极探索推进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在多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积极推广试点经验,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制定法律法规,让黑土地保护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今年3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黑土地的保护法规,是吉林黑土地保护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条例》的施行将为吉林省依法保护黑土地资源、防止黑土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促进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

  张永林从三个方面解读了《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性

  一是《黑土地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视察时指出:黑土地土质肥沃,是吉林农业发展得天独厚的条件,要开展黑土地保护行动,切实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提出“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制定《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加强黑土地保护,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考察吉林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是《黑土地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为黑土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大家都知道,黑土地是地球上珍贵稀有的土壤资源,是最适宜农耕的土地,地球上有三大块黑土区,东北的黑土区是其中之一。吉林省黑土地位于东北黑土区的中部,黑土地不仅是吉林农业生产的根本保障,也且是维护全省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基础。过去由于对黑土地长期高强度开发利用,存在着“重用轻养”的问题,导致黑土地质量下降,如果不有效地进行保护,那么未来它将制约吉林省农业,乃至东北部黑土区可持续发展。

  为保证吉林省这块珍贵的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省人大及时地将黑土地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并于今年颁布实施。该条例填补了黑土地保护立法空白,它为吉林省黑土地的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的保障,也提供了法律的武器。

  三是《黑土地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黑土地的意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农业、环保、国土、水利、发改等各部门在黑土地保护工作中的责任,明确了相关单位和个人保护黑土地的义务,将最大限度发挥各级政府和部门保护黑土地的职能优势,增强社会各界人士保护黑土地的意识,将有力推动全省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

  二、《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6章63条。包括:总则、规划与评价、保护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解决吉林黑土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了黑土地保护、监测、建设和监督管理等行为,推动建立政府主导、承包者与经营者实施、公众参与的保护机制。

  一是《条例》明确了黑土地概念和范围。黑土地的概念和范围一直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条例》结合黑土的自然属性、学术分类以及国家六部委印发的《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对吉林黑土地概念和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拥有黑色或暗色腐殖质表土层、性状好、肥力高的优质土地,范围包括黑土、黑钙土、草甸土、暗棕壤、棕壤、白浆土、水稻土等土壤类型。黑土地概念和范围的界定,为黑土地的保护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条例》创设了分区分类的保护机制。针对吉林东、中、西部区域的自然生态特点,提出各区域保护重点:东部山区半山区重点保护耕地和林地、中部粮食主产区重点保护耕地、西部生态退化区重点保护耕地、草地和湿地。针对黑土地不同退化现状,提出了重点保护类和治理修复类的分类保护机制。《条例》还提出了实施黑土地保护的边界划定,建立黑土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并对黑土地保护规划、技术标准、监测和评价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为黑土地保护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

  三是《条例》构建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体系。《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黑土地保护与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提出黑土地保护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黑土地保护不力的地区,省政府将对该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条例》明确了土地承包者、经营者及个人的保护义务,对破坏黑土地违法行为做出了明确、严厉的处罚规定,综合运用了没收、罚款、恢复原状、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分等处罚措施。同时,《条例》确定了6月25日为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日,将有效营造黑土地保护良好氛围。

  三、扎实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条例》颁布实施后,抓好学习宣传是当前首要任务,我们将积极组织,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尤其在每年的6月25日(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日)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条例》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多渠道保障学习宣传工作扎实开展。《条例》对黑土地的规划、保护、监测、评价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涉及各级行政、技术、科研等相关部门,各部门都要对《条例》进行精读细学、认真研究,要清楚《条例》对黑土地保护做出了哪些新规定,提出了哪些新要求,确保对《条例》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

  《条例》的颁布实施,贵在执行、重在落实,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条例》贯彻实施中要找准定位、扮好角色,将《条例》规定的制度、措施真正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坚决维护好《条例》权威,坚决执行好《条例》规定,坚决落实好《条例》精神,保障《条例》高效实施,确保《条例》真正执行到位,发挥实效。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全省黑土地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将有效促进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全省黑土地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使吉林省农业生产持续向好,生态环境有进一步的改善。同时,希望各新闻媒体和记者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优势,关心、关注和宣传好《条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大力宣传《条例》的意义及其主要内容,积极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全省黑土地保护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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