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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科院再次荣获“吉林省文明单位”称号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09

为全面展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精神文明创建活力,省文明委在全省范围内表彰了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先进典型,我院被授予“2019—2021年度吉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促进了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和谐稳定、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此次获得“吉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鼓励与鞭策。今后,将努力巩固业已取得的成果,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为开创全院各项事业新局面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党办 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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