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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院区工业大麻加工实验室监控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9

长春院区工业大麻加工实验室监控安装工程经我院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以上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

长春院区工业大麻加工实验室监控安装工程

二、建设单位: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三、工程地点:吉林省农业科学院长春院区

四、工程概括:

1、监控安防控制电脑安装。

2、摄像头专用主机安装。

3、网络报警主机安装。

4、电视电脑机柜、配线架安装。

五、技术要求明细:见附件

六、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相关要求:

1、本工程非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建设使用资金由乙方垫付,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

2、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且不得借用或挂靠他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关工程建设资质及专利。

4、甲方将扣除工程款的5%——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一次性返还。

5、工程材料近场必须由建设单位检验合格后才可施工。

6、施工方填写施工方案。

九、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 7月9日至2018年 7月13日下午17:00前。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 7月 13日下午17:00分(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监督单位及电话:省纪检组0431-87063085 87063055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贵  15004412266

招标单位: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附件1:长春院区工业大麻加工实验室监控安装工程预算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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