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吉林省农科院水稻所围栏工程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农科院水稻所围栏工程通过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进行单位自主招标,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竞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农科院水稻所围栏工程;

   2.2招标内容:围栏工程;

   2.3项目总投资额:49万元;

   2.4资金来源:其他资金,已落实;

   2.5工期要求:具体开工及竣工日期以实际合同为准;

   2.6建设地点: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一项及以上;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授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主楼106室;

6、取得招标文件时需持(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法人及被授权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10时00分整,地点:长春市彩宇大街1363号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主楼3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联系人:张英惠             电话:85859761

 

 

版权所有: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 技术支持: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
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1363号   邮  编:130033
联系电话:0431-87063030   传  真:86-0431-87063028
ICP备案号: 吉ICP备090035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