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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全面推进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协调高效发展
文章来源:吉林农村报 发布时间:2024-07-01

作者:侯春强

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推动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协调高效发展对提高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意义重大。为加速推进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发展进程,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今年,吉林省从五个方面全面推进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协调高效发展。 

加快推进“吉农云”全覆盖应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启动第三批“数字村”建设,打通“吉农云”平台末端应用“最后一公里”,加快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架构网络服务体系,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销售、农民生活、乡村治理四大领域为全省农业农村创新发展注入新活力, 激发新动能。到2024年底,全省“数字村”建成数量力争达到行政村总数的20%以上;支持工作基础较好、数字化转型意愿强烈的县( 市、区)整县建设“数字村 ”。到2025年底, 力争每个市( 州)至少有1个县(市、区)实现“数字村”全覆盖,全省“数字村”建成数量力争达到行政村总数的35%以上。延边州、通化市、白山市要加强对抵边一线行政村的正向引导,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216个重点边境村“数字村” 建设全覆盖。

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转型。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和切入点,部署建设一批经营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数字合作社”和“数字家庭农场”,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辐射带动全省农业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优先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以及“数字村” 内的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数字化转型。省农业农村厅协调相关运营单位免费为数字化转型主体部署安装“吉农云“农业经营主体应用管理系统,并做好系统应用培训。各市(州)要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摸底推荐。到2024年底,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转型总数力争达到2000个左右,其中前两批已建成的578个“数字村”和今年新建“数字村”,每个村原则上要实现至少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底,“一村一主体”数字化转型数量力争达到4000个左右。 

加快实施智慧农业基地三级联建。继续支持具有一定农业生产规模的大田种植、园艺特产、水产、农机、休闲农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省级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同时将符合条件的MAP技术服务中心纳入认定范围,在省内东、中、西不同区域打造一批智慧农业头部主体。从2025年开始,省级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将优先从市级智慧农业基地中择优评选,各市(州)要参照省级认定标准,抓紧制定本级办法,迅速启动市(州)级智慧农业基地认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县级智慧农业基地认定,推动全省农业生产数字化应用由“点”向“面”拓展铺开。 

加快建成智慧农业相关项目。发挥项目牵引和带动作用,加快建成一批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玉米)和省级未来农场(智慧农场)项目,谋划储备一批水稻种植、畜牧养殖创新应用基地项目,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向智慧农业领域。各市(州)要加强行业指导服务,压紧压实相关县(市、区)属地责任,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兑付进度,确保到2024年6月,超期项目全部完成建设结项。到2024年底,在建项目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到2025年底,新增储备入库项目3个以上,总数达到15个以上。 

加快建设玉米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与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合作共建全国玉米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全面应用农作物全产业链数字化解决方案,打造“农机、农艺、农数”相融合的单产提升和产销一体化智慧农业生产经营新样板,引领玉米产业发展新格局。各市(州)要组织所辖县(市、区)储备和推荐一批玉米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示范基地(合作社),力争2024年全省示范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示范基地数量达到50个以上。到2025年推广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示范基地数量发展到30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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