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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坚持农业稳县 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文章来源:四平市农委 发布时间:2018-09-10

  1988年8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伊通满族自治县成立了,伊通由此翻开了发展的全新篇章,沐浴春风,历经巨变,旧貌换新颜。30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伊通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继承发扬先辈艰苦奋斗、开拓创新、自强进取、包容团结的精神,万众一心、励精图治,在山川秀美、物产丰富、人杰地灵的七星福地上,创造了一项又一项骄人的业绩,谱写了一曲又一曲奋进的赞歌。

   伊通满族自治县成立之初,伊通的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生产条件落后,农业和农村基础建设百废待兴。为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历届党委、政府注重改善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生产质量,粮食产量稳步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明显加强,生产条件大大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实现了大幅跃升,2017年,农业总产值实现85亿元。

   特别是近年来,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农田水利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等一系列工程的相继实施完成。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适度规模化经营成效显著,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1935个和149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走在前列,被确定为全国试点之一。

  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0亿斤阶段性水平,农业机械化率持续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多次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是国家农技推广示范县和测土配方施肥标志性示范县。

   畜牧业实现较快发展,建成了东北非牧区最大的黄牛交易市场,被认定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吉林省梅花鹿良种繁育基地。全县标准化牧业小区达到242个。

   突出重大项目引领,200兆瓦光伏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凯绎生态园、10万亩榛子基地等一大批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农产品实现质与量同步提升,被确定为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试点县,7户企业31个产品通过了国家“绿色食品”认证和无公害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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