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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纪委下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 廉洁过节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9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持一贯从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变异

    各党组织要积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切实增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抓长抓细抓常”,从具体问题抓起,特别是在“两节”期间,要严肃政治纪律、严肃财经纪律、严肃生活纪律,强化惩防措施,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变异。严禁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参加各种非法活动、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下级领导机关走访看望慰问上级领导机关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券(卡)、水果、艺术纪念品、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收受“红包”及购物卡;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他人借用车辆、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培训中心、宾馆、食堂奢侈浪费,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党员干部参与黄、赌、毒以及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二、深化“四风”整治,确保重点整治任务推进落实

    各党组织要根据院党委《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意见》(吉农院党发〔2014〕29号)精神,认真抓好责任落实。各党组织领导班子要严格履行抓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任务抓在手上。

    三、强化责任落实,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各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负总责、抓全局、重落实,以问题为导向,积极主动推动整改。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本单位、本部门重点任务整改落实。院纪委将对“两节”期间违反各项纪律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严肃问责追究,对问题较为严重的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及深化“四风”整治任务整改不到位、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要进行点名通报并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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