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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08

  农业科研院所是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基地,是培养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基地,是促进高科技农业产业发展的基地,在加快科技创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近些年来,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农业科研院所党的建设得到了相应的巩固和加强,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但伴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特别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推进,农业科研院所党的建设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科研院所,需要提高认识,深入探索,大胆实践。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科研院所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农业科研院所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事业单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重要阵地。农业科研院所作为事业单位的有机构成,其所从事的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三农”工作,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农业的基础产业地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中组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科研院所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科技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工作,进一步推动科技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包括农业科研院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强和改进农业科研院所党的建设,对于进一步把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贯彻落实到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全过程,切实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三农”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农业科研院所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的现实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事业单位改革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即今后5年完成清理规范和科学划分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完成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相关配套措施改革和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建设。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涉及思想观念深刻变革、体制机制重要转变、利益关系重大调整,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全局,任务艰巨复杂。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改革不偏离党的宗旨和公益价值目标,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只有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才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形成合力,推动改革取得实效;只有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引导农业科研院所广大职工正确认识、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改革,才能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农业科研院所激发生机与活力的重要举措。农业科研院所的根本,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但其党的领导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完善,党组织建设是否坚强有力,直接关系农业科技创新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必须进一步改革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破除阻碍农业科技创新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地激发农业科研院所的生机和活力。农业科技创新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是充分调动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在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三农”工作实践中,释放厚积薄发的力量,迸发勇于创新的激情。农业科研院所知识分子集中,人才聚集。他们知识层次高,业务能力强,且思想活跃,有强烈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只有不断健全党对农业科研院所领导的体制机制,改进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方式方法,才能营造出尊重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人文环境,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农业科技人才干事创业活力。

  (四)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农业科研院所推动“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的坚强保证。当前,我国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农业科技创新工作面临着来自国际、国内的诸多挑战。但伴随着国家对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特别是2012年中央1号文件的颁布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也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遵循农业科技创新的规律,坚持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定位,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确保农业科研院所“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要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的意见》中所明确的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要求,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科学设置党的组织,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动农业科研院所“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

  (五)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农业科研院所破解党的工作制约性、障碍性难题的根本途径。要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特别是当前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农业科研院所党的建设工作还有许多新情况需要适应,新问题需要破解。如何确保党的领导不被淡化,党的工作不被削弱;如何树立“围绕科研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科研”的工作理念,克服党组织活动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少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如何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和保障其顺利运行的有关制度措施;如何明确党组织的职责要求,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发挥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如何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发挥党组织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人才引进培养及其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如何确保党务干部的队伍稳定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推进党务干部职业化;如何探索实行理事会制度,完善院所长负责制,加快“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农业科研院所步伐,等等,都需要结合改革的逐步推进深入探索和不断实践。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科研院所党的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必须进一步明确党对农业科研院所领导的总体要求。党对事业单位,包括农业科研院所的领导,重点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制定政策、管好干部、加强组织、营造环境,即确保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本单位重大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要以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增强公益属性、满足“三农”工作对公益服务的科技需求为目标,以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和运转有序、和谐统一、优质高效的运行机制为核心,以院所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对农业科研院所领导的能力和水平。吉林省农科院通过1999年的“一院两体改革”,2003年的创新主体建设,2005年的以岗位管理和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2009年的专业技术岗位的重新设置和分级竞聘,引入激励机制,推行 “扁平式”管理,实现了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确立了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选好配强各研究所(中心)党支部(总支)书记,建立了研究所长(中心主任) 、党支部(总支)书记、行政助理、业务秘书“四位一体”的研究所(中心)领导班子体制,促进了科技创新事业发展。通过多轮改革,吉林省农科院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党的工作一直走在省直单位前列,多次被命名为全省文明单位、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受到了中编办、省编办和省委组织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必须进一步明确农业科研院所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农业科研院所目前存在着党委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和院所长负责制等多种领导体制。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其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基本一致,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讨论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后者是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重大决策的实施,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认真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确保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的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贯穿科研等事业单位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本单位履行职责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农业科研院所党组织的根本职责和主要任务。吉林省农科院1984年实行院(所)长负责制以来,院党委和所属各级党组织负责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对科研、行政业务工作实施保证和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理清农业科研院所党组织职责任务的重点,要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的党政权责,进一步明确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科研院所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的农业科研院所,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按照把方向、议大事、管全局的要求,统一领导本单位工作。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正确处理党政关系,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切实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职权。实行院所长负责制的农业科研院所,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必须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会同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将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和程序具体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参与决策、推动发展、实施监督的有效机制。吉林省农科院在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方面,致力于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明确了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范围和主要内容;确立了院党委政治核心、院领导班子行政核心和院学术委员会学术核心的“三个核心”地位;健全了院所两级书记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和院所长办公会议制度;实行院所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坚持完善职代会、常务代表和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制度;推行了监察审计部门对干部工作、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基建项目及科研经费使用等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实施全程跟踪和监管,健全完善了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方式方法。目前,为了适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应积极探索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农业科研院所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加快现代农业科研院所建设步伐。

  (四)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农业科研院所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吉林省农科院制定实施《加强院所两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意见》,通过健全理论学习制度、举办辅导报告、坚持以会代训及参加上级培训、轮训或选调学习,重点加强所处级干部学习和培训,引导他们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价值观和业绩观,团结和带领全院职工自觉投身农业科技创新实践。切实加强所处级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严格按照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坚持党委会票决干部,党政联席会讨论聘用干部,创新干部选拔方式,提高了干部素质,推进了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坚持从严管理干部。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任职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制度;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坚持业绩考核与干部考核相结合,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任(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建立健全了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从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出发,投入物力财力,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推荐、激励和保障机制,启动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和导师制度,人才素质和知识结构明显改善,为科技创新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五)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农业科研院所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必须抓基层、强基础。夯实党的工作基础。按照党章规定,吉林省农科院党委坚持按期召开党代会,进行换届改选;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坚持每年为基层党组织拨付专项活动经费;按照“党员之家”要求,强化基层党组织阵地功能;建立、完善与实施《吉林省农科院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与《考评细则》,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方法。吉林省农科院党委和所属基层党组织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开展了科技备春耕、冬春季大培训、建立专家示范户和博士联系户、“双增促进年”、青年学术论文大赛和春播实践及科技攻关、岗位建功等活动,推动了党的工作与科研工作的紧密融合;以培育创新精神、科学精神和奉献精神为重点,积极营造浓厚的创新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氛围,引导职工切实加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多读书、读好书,广泛开展读书学习活动为载体,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干部蔚然成风,推进了党建工作创新。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目标,切实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坚持开展“双先”评比表彰和创先争优表彰,定期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注重在高级专家和优秀青年科技人员中发展党员,基本实现了党员发展与管理规范化、党的活动经常化、党内生活制度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典型示范和带动,充分发挥党的思想引领和宣传教育作用,积极引导全院职工特别是青年科技人员,秉承和弘扬农科院的优良传统,热爱农民、热爱农业、热爱农业科技,增强投身农业科技创新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了适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农业科研院所应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摆上日程,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建设高素质、职业化的党务工作队伍,积极营造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大力推动党建工作创新,使党组织体系健全、设置合理、制度完善、机制灵活,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充满活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作用充分发挥,形成与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相适应的农业科研院所党建工作新格局,为构建现代一流农业科研院所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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