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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出站考核标准
2010-11-10

  博士后工作期满,应完成进站时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岗位聘任协议书所商定的科研课题,并提交研究报告。由“中心”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博士后的科研成果、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思想品德进行全面考核。博士后出站考核标准如下:

  1、满足下列条件者,可视为合格。  工作勤奋,责任心较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能力较强,能够完成进站协议书规定的所有条款,完成开题报告规定的研究任务;学术道德良好,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2、考核合格的博士后满足下列条件者,可视为优秀。

  第一,工作勤奋,责任心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能力强,高质量地完成原进站协议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学术道德良好,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第二,在站期间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以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或中国农业科技东北创新中心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4篇/2年以上,其中被SCI、EI、ISTP收录1篇以上;或在科研工作中完成或承担国家级以上科研项目,取得重大科学价值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经省部级以上鉴定、验收或已报奖。

  第三,在站期间工作成绩突出,或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或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或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研究才能,已成为某一学科领域新的学术带头人或开辟了新的学科领域,对学科建设和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做出了重大贡献的。

  3.考核不合格者,按退站处理,不予办理博士后证书。

200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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